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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汇、三鹿直指国家公信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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帖子 由 喜来乐 周二 四月 12, 2011 7:40 pm

我非常注意食品卫生,常常嘱咐家人千万别到小摊贩哪买肉食,要想吃肉一定买名牌双汇,国家级大品牌经过十八道检验,非常放心。当双汇问题暴露出来后我很茫然,我们还能吃什么,双汇这样,别的品牌也好不了哪去?

喜来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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帖子 由 帕米尔 周四 四月 14, 2011 12:23 pm

曹林:沦丧的商业道德只能让人人相互伤害
来源:中国青年报 作者:曹林

上海华联、联华等多家超市多年以来出售“染色过期馒头”,生产日期随便改,各种色剂随便加,用回收的馒头再制作——这条新闻让媒体哗然和震惊,强烈地冲击了舆论,不仅因为馒头是人人都吃的日常消费品,更因为在上海这么经济发达的地区,竟然有人在馒头这种廉价商品上都如此黑心,简直是道德沦丧到了极点。

记者暗访时对肮脏现场的描述,远没有馒头工人对他们自己生产出来的馒头的态度让消费者恐惧,当被记者问到“你自己做的东西你吃不吃”的时候,工人说:我不会吃的,打死我都不会吃,饿死我都不会吃,我自己做的东西我知道能吃不能吃,好吃不好吃,里面加了色素的,不能吃——一句“打死饿死都不吃自己做的馒头”,将“过期染色馒头”的毒害暴露得淋漓尽致。

想起前几天瘦肉精事件后,形象一落千丈的双汇为挽回消费者的信任,区域经理在超市当众大嚼双汇火腿肠,以此来说明自己的产品没有问题。这一危机公关之举,许多企业都用过。面对这位馒头工人的自曝,我想说的是,公众评价一个产品质量过不过硬、安不安全,根本不会看企业的董事长敢不敢当众嚼自己的产品,公众都知道那是一场公关的猴戏,人们只会看,基层直接接触和生产产品的工人们,在日常生活中会不会吃自己生产的东西,那是最过硬、最直接、最真实的角度。一百个经理当众吃馒头,比不上一个馒头工人说一句“打死饿死也不会吃自己生产的馒头”。公关之道,这就是“一句顶一万句”。

好了,馒头工人知道馒头生产的可怕过程,所以他们不敢吃这些又脏又毒的馒头,可是其他人要遭殃了,这种馒头每天数以万计地流入各大超市并被人买走消费,流到中国人已经被各种脏东西培养出超强免疫力的身体里。可以想像,馒头工人对此颇有“与自己无关”、“局外旁观”的侥幸感,可是我想说的是,这个馒头工人根本无法避免陷入商业道德整体溃烂下这个“互相伤害”的消费生态链中。

馒头工人所说的“打死都不吃自己生产的馒头”,这句话在常被食品丑闻震惊的我们听来太熟悉不过了。想起去年媒体曝光过的一个被称为“无良农民”的人,河北这个农民曾长期种植反季菜、从事禽肉生产,良心未泯的他向媒体曝光了他生产这些蔬菜和禽肉的过程,是怎么加农药的,这些菜有多少病菌,添加了多少有毒的东西,养猪是怎么拼命添加各种激素催肥的,他曝光说当地养鸡不仅是从不吃自己养的鸡,甚至“从来都不吃鸡肉”了。回到那位馒头工人身上,你可以不吃自己生产的馒头,可是,你能逃避吃别人生产的这种有毒的蔬菜和鸡肉吗?

食品安全问题频频曝出,每一次丑闻中都能听到业内人士的类似自曝,知道毒大米生产流程的工人,从不吃自己生产的大米;做包子的不吃自己用腐肉做的包子;做面包的不吃自己用过期面包返炉做的面包;开饭店的到其他饭店吃饭从来都是自己带油而不放心地沟油,种蔬菜的常会嘱咐朋友说某种蔬菜千万别吃……问题的关键是,我们每个人差不多都有着双重的身份,既是生产者,可又是消费者,我们不能自给自足,市场分工中,我们用比较优势赚得的钱去交换别人用比较优势生产的物品,这时候就有了互相伤害。不吃自己生产的毒馒头,可是得吃别人生产的毒大米、毒蔬菜、毒奶粉、毒粉丝。不吃自己生产的毒粉丝,可是得吃别人生产的毒馒头。如果一个社会商业道德沉沦,没有了底线,那么,处于市场消费网络中的社会人,没有一个能够逃避这种互相伤害的恶毒逻辑和恶性循环。

中国难道正在进入“互害型”社会?这是很可怕的现实,互相伤害,虽然不是有意的,却是生态链之下的客观结果。农村人用着城里人生产的问题家用电器,城里人吃着农村人残留着过多农药的蔬菜;城里人给农民生产些假冒伪劣产品,农村人给城市人生产些污染农产品。做黑心馒头的吃着黑心商人做的面包,做黑心面包的吃着黑心商人做的馒头。你用假酒毒我,我用假药害你,伤害不是线性的、一对一的,而是非线性的、网状的报复关系。做假酒并不是因为吃了毒馒头才去用假酒报复做馒头的,而是,做馒头的吃了卖假药的药而受到了报复。很绕吧?现实的报复就是这么绕来绕去的。这种非线性的报复机制中,没有谁能置身事外,大家都无法避免地受着某种毒害。

如何走出这种“互相伤害”的报复链呢?靠某个人某个群体的道德自省根本不行,问题出在整体的道德溃败上,阻止和修复这种溃败,需要良法,需要好制度,也需要好人,就是公民的良善和美德的拯救与救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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帖子 由 帕米尔 周四 四月 14, 2011 9:48 pm

能放心喝杯奶是社会秩序的底线
来源:大众网-齐鲁晚报 作者:刘洪波

  人心的黑洞能够有多深,实在是未知数。

  甘肃平凉4月7日发生了牛奶中毒案,39人受害,其中3名幼儿死亡。12日,官方通报案件告破,系同行积怨报复投毒。

  警方调查的情况是,中毒者饮用了平凉工业园区马坊村一奶场的牛奶,中毒物为亚硝酸盐,投毒者为与该奶场合租一院经营奶场的一对夫妇,他们因生意竞争等琐事存在矛盾。

  这不是国家大政的舞台,而是我们生活的一个场景。生意竞争存在矛盾,就可以朝商品里投毒,这是多么黑暗的心理!而在诸如此类的无数小型仇怨和疯狂之下,我们的生活秩序又会是多么不堪。

  投毒行为并非没有听说过。衔仇含恨,有人投毒杀死仇家的牲畜,鱼塘的鱼,也有投毒谋害人命的,谋害对象也多是所谓仇家本身。投毒属于严重犯罪,然而犯罪行为也是有程度区别的,平凉牛奶投毒案比一般的投毒犯罪就要严重得多。

  生意场果然如战场,竞争真的如战斗。经营一个奶场,都可以使人的仇恨达到投毒地步,所谓“经济理性”,这应该算是一个反例,经商并不必然使人理性起来,与别的社会活动一样,理性或者疯狂,实为两可。

  因竞争而投毒,有何理性可言?道德理性,所有人的生命都是独立和宝贵的,不能被杀死;法律理性,人应当克制情绪,约束行为,合乎法度;利益计算,因为经营矛盾而投毒,使自己承受道德折磨(如果有道德的话)和法律惩罚的高风险(投毒而不能破案,应该少见)。平凉投毒案,经商矛盾引发,却不能用“经济人假设”来解释。

  平凉牛奶投毒案的疯狂性,还在于它报复的是竞争者的生意,侵害的却是不特定的普通社会成员。这个投毒案件的动机,应非杀人,而是使竞争对手的商誉受损,但投毒于商品中,却使普通的社会成员作为消费者受到生命和健康侵害。投毒者是否预料到了致人死亡的后果,不好说,但显然希望消费者的健康受到明显损害,因为这样才能使损害对手商誉的目的实现。警方公布的信息说,投毒作案者曾经投毒一次,消费者只产生了轻度中毒症状,于是再次投毒,这次终于造成了严重后果。

  这是商业竞争,目的在毁坏对手商誉,手段是向竞争对手的用户投毒。利益确实是竞争全部和唯一的目标,投毒表明竞争无所不用其极,道德、法律、人性等等,都可以因为商业利益而失效,而仇恨和疯狂得以主导思维。

  在这种利益关系中,社会成员也就是从商业角度来说的消费者或者用户,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人,而是商业竞争中归属于商户A或者商户B的利润来源,商业竞争可以使对手的用户健康受损。在很多时候,我们还能够看到,商业需要可以使所有商家一起从用户健康受损中获得利益,例如不约而同地在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,例如瘦肉精成为食品企业的潜规则等等。

  生活消费原本与街市太平一样,属于基本社会秩序,古今中外,不管社会制度如何,统治秩序或权力秩序如何,社会秩序或者说基本生活的秩序,与人们内心世界的秩序一样,都属于全体人的直接利益。例如,杀人放火就要受审判,吃食品不能是吃慢性或急性的毒药,人们内心世界有所归依而不能在躁狂混乱的状态。

  我固然理解,权力秩序能够深刻地影响社会秩序,如同权力风气能够影响社会风气,权力行为能够影响社会行为,所以我们能够看到权力对社会的建设性或者破坏性作用;只是无论如何,我仍然希望普通人的生活世界能够相当程度地守护基本的底线,而不是混乱到连善恶都失去了准绳,蓄积仇恨并使之发酵到疯狂水平。

  我们应该能放心地喝牛奶,既不担心工厂添加三聚氰胺,也不担心竞争对手投放亚硝酸盐,就像一个战乱失控的社会也能放心地饮用咖啡,就像战败后的德国人窗台上仍然摆放着鲜花,否则,我们的生活虽然太平,却真的只是太平犬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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帖子 由 帕米尔 周四 四月 14, 2011 9:49 pm

[转贴]笑蜀:现有体制框架解决不了问题食品


慢慢长路 于 2011-4-13 11:07:36 发布在 凯迪社区 > 经济风云

凤凰网评论专栏作家 笑蜀

提示:食品安全问题归根究底,它是一个具体的社会治理问题,需要一个能够满足社会治理要求的相应体制。而我们的体制框架,可以说主要不是为具体的社会治理设计的,在过去,它是为阶级斗争为纲服务;在当下,它主要是为GDP服务,即主要是为所谓发展服务。这才是症结所在。一个不为具体的社会治理而存在的体制框架,再加大它某方面的能量,既然药不对症,又能有多大作用呢?

玉米馒头不是玉米做的,是色素染的;标明当天上市的馒头也不是当天上市的,是改了生产日期的回收馒头。最刺激的是,这丑闻不是出自街头小摊,而出自大牌超市。就跟问题奶粉出自大牌奶企,瘦肉精猪肉流入堂堂双汇一样。

没什么靠得住的。也就不难理解,为什么几个中央机关食堂一旦对外开放,市民会蜂拥而入。他们眼馋的恐怕主要还不是便宜,而是特供食品的安全。特供才安全,至少在食品层面,这无疑已经成了社会共识。

是我们的大牌企业没有提供安全食品的能力么?非也。中国出口港澳地区尤其发达国家的食品,品质无可挑剔;出口日本的食品,品质之佳甚至超过欧美。是我们的政府不重视吗?非也。三鹿事件发生后,国务院很快组建了李克强挂帅的食品安全委员会,誓言要标本兼治,“从根本上改善食品安全状况,使人民群众吃得放心,吃得安全。”声势和力度不可谓不大。

但,都没用,问题食品照旧层出不穷,防不胜防,以至对问题食品的恐惧,几乎深入每个人的骨髓。今年“两会”上,王岐山副总理就坦然承认,虽然在政府层面,对食品安全问题“没有不重视的,没有不知道的”,问题的解决却仍“将是长期的。”

可是,总不能等到长期之后才吃吧。吃是最基本的民生,最应该首先得到保障。如果这个最基本的民生都长期难解决,其间会有多少问题食品肆虐?会有多少受害者?想想都让人不寒而栗。那么纵然怎样宏伟的工程,怎样漂亮的数字,对受害者又能有什么意义呢?

所以,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既要做长期打算,更要有刻不容缓的决心。刻不容缓不能是空话,需要强大的机制保障。而这,恰恰是最致命的问题,即并没有一个能够跟刻不容缓的决心对接的强大机制。不能不承认,在现有体制框架内,能调动的资源都调动了,能想的办法都想了,能用的招都用了,但是体制框架内的所有努力最终都是白搭。于是,明明应该更强调刻不容缓的事,只好主要强调其艰巨性长期性。

事情都到了这一步,必须承认,现有体制框架根本就无法胜任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重任。或者换句话说,现有体制框架,根本就不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体制框架。食品安全问题是什么问题?归根究底,它是一个具体的社会治理问题,需要一个能够满足社会治理要求的相应体制。而我们的体制框架,可以说主要不是为具体的社会治理设计的,在过去,它是为阶级斗争为纲服务;在当下,它主要是为GDP服务,即主要是为所谓发展服务。

这才是症结所在。一个不为具体的社会治理而存在的体制框架,再加大它某方面的能量,既然药不对症,又能有多大作用呢?政府必须把基本的社会治理当做自己的主要任务,当做自己合法性的主要来源,相应地,按照社会治理的一般规律,建立一整套现代国家普遍适用的法律制度和行政体制。否则,只管维稳和GDP,荒废了社会治理,治理问题必然越积累越多,有如不断攀高的悬河。越拖到后来,代价越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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